市区多所中学有重要调整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 三 )

问:调整优化时各学校教职工如何划转及调配?

答:对区属8所普通高中本学段在编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2019年6月30日前随所在学校同步划转到市管,按照市直同类学校教职工进行管理。其中借用或交流到其他学校的在编人员仍留在现教学学校继续工作,待教学任务完成后回归原编制学校。借用到其他单位的在编人员,在2019年6月20日前应回到所在学校并划转,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到学校的,不列入划转范围,由所在区安置。经各区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审定,使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计划的编外聘用人员一并划转。各学校签订规范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继续执行聘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聘用人员,由学校负责处理,学校调整为市统一举办管理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其他情形人员划转办法由市、区两级教育部门研究并与市相关部门会商确定。所有划转学校及人员的党组织关系一并转移。

涉及调整优化的中学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初、高中教职工的学段身份认定,并根据新组建学校办学需求,于2019年7月底前做好人员调配工作。

调整优化的中职学校,按照新校专业设置需要,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师资力量和管理人员的统筹配置。专业课教师按“人随专业”原则,符合新组建的“盐城市经贸高级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同步划转到新校;与新校专业设置不适配的,可安排专业培训学习或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关专业的市直学校。基础课教师和其他职工按“人随学校”原则,予以划转和安排,现市高级职业学校基础课教师和职工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新组建的“盐城市新洋高级中学”。

问:调整优化后各学校人员待遇如何保障?

答: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管理体制调整后,各学校在编教职工和退休人员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市直学校的,按原标准维持不变;低于市直学校的,2019年7月1日起按市直同类学校标准执行,提高人员工资待遇所需经费年内安排到位,涉及相关教学质量考核等所需经费两年内实现均衡。

调整优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全额拨款人员保持编制性质和工资待遇不变。自收自支学校的编内人员继续保持原性质,工资待遇按同校全额拨款人员标准由市财政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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