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师专原校长贪污受贿上百万,一审被判6年

近日 , 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副书记、原校长张常平犯贪污、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 对被告人张常平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250000元;以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250000元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 并处罚金500000元 。

经审理查明 , 2007年10月至2017年2月 , 被告人张常平在担任宁都师范学校校长和赣南教育学院院长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16.568817万元 , 其中 , 其个人实得人民币41.7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 单独或者伙同他人共同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00.0612万元 , 其中 , 其个人实得人民币8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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