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淳安城管在千岛湖试点商户“出店经营”,外摆区免费开放( 二 )

“以前城市管理‘一刀切’地禁止沿街店铺出店经营 , 管理上省时省力 , 但对空间较大的非交通要道来说是一种资源浪费 。 县里提出打造‘小而精’县城以后 , 我们考虑建设集城市观光、度假休闲、美食餐饮、时尚小资、生态居住一体的慢生活街区 , 结合千岛湖镇城市空间布局 , 4月起在鱼街、湖滨路两处人流密集的临湖街区开展出店经营试点 。 ”县城管局副局长程志英说 。

据县城管局的《“出店经营”慢生活体验区规范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 符合条件的商家申请后 , 经城管部门同意备案方可“出店经营” , 外摆区实际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 外侧距人行道边缘不少于3米 , 无障碍物且不得占用盲道等公共设施 , 营业时间为每天8时~22时 , 业态要能彰显旅游城市特色 , 与城市形象适应 , 如轻餐饮、文旅、休闲娱乐等 。

杭州淳安城管在千岛湖试点商户“出店经营”,外摆区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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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出店经营”试点 。 城管供图

“外摆区的桌椅向行人、游客免费开放 , 不得限制使用 , 游客在外摆区不消费 , 店家不能以‘有客人要坐’为由赶客 。 ”县城管局城西中队副中队长方有政告诉澎湃新闻 , “出店经营”商户一年一审 , 对重点违法行为实行“事不过三”的退出机制 , 对普通违法行为实行负面积分量化考核 , 积分达50分以上的取消出店经营资格 。

据了解 , 《暂行规定》明确的扣分行为包括:外摆区内放置锋利、高温、易倒伏重物 , 带电、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扰民导致投诉;卫生环境脏乱差 , 物品设施缺乏维护;拒绝向行人免费开放或限制使用;拉客、欺客、宰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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