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苏州市区幼儿园和小学开始招生报名( 二 )

3.招生报名

苏州市区报名时间:6月1日(周六)~6月3日(周一)。

其他市、区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各幼儿园组织适龄儿童报名,录取后应发放幼儿入园通知书。

小学

1.入学年龄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2.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

(3)依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达到积分准入要求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3.报名时间

苏州市区小学入学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周六)至2日(周日)。参加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根据《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其他市、区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4.报名办法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持户口簿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持户口簿、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含与集体户口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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