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证卖分900元 买的卖的都被罚了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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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驾证卖分900元 买的卖的都被罚了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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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上午,在泰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卡口中队交通违法处理室里,一中年妇女不停念叨:“帮人家消分得了900元,钱还没焐热被没收不谈,还被罚了2000元,真是倒霉死了,以后打死都不干……。”

5月31日下午,家住泰兴大润发附近的汪某(女,44岁)眼见自己的驾驶证清分日期临近,盘算着替被人消分发点小财,就来到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大厅,转悠着打听别人车辆需要扣分的情况。突然,一个声音吸引了她“我的车子要扣几十分,这可怎么办啊……”说话的是家住泰兴工业园区的羊某(男,43岁),因其老婆的所有的苏MDQXXX的小型轿车常在外面跑,非现场违法行为较多,正愁没有驾驶证扣分。汪某立即凑上去,问道:“我驾驶证有多余的分,要吗?”一个要卖,一个要买,两人一拍即合,最终双方商定以100元1分的价格成交,汪某替代羊某处理了两起非现场违法行为,代替消除了9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就在汪某心安理得地从羊某手中接过卖分所得的900元钱款时,被在此守候多时的泰兴市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当场抓获。据汪某交代,经常听别人说驾驶证的分可以卖钱,她想,反正自己没有车开,能不能把分卖掉,赚点零花钱。谁知才出手就被抓获。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因羊某涉嫌由他人替代记分,给予其罚款2000元的处罚;因汪某涉嫌替代他人记分,给予其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00元的处罚。据了解,此案为《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后,泰兴地区首例对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开出的罚单,标志着泰兴市交警大队开始打击并严惩此类违法行为。(通讯员王晓洁 黄丽花 季国富 采访人员 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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