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果“复活记”:死刑不被核准改死缓,后经再审改判20年( 七 )

次日凌晨 , 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 , 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 , 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 , 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 。 凌晨4时许 , 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 , 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 , 致张昏迷 。 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 , 将尿冲在张某某的脸上 。 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

除此 , 孙小果身上还有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案件 。 多位法学专家指出 , 1994年 , 孙小果就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还未服刑完毕又犯同样的罪名 , 且数罪并罚 , 这种属于重判范围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分析 , 孙小果从死刑改判为20年有期徒刑 , 应该是数罪并罚的结果 , “按照97刑法的规定 , 有期徒刑单项罪名最高只能判到15年 , 只有按照刑法第69条数罪并罚可以判到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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