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女继承数百万遗产 一个"外人"为何能当她监护人( 三 )

  另据《民法总则》第1章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此,阿七被明确为监护人后,被要求不能动用小红父母留下的巨额遗产,遗产将以小红的名义以定期的方式存入银行,等小红成年后自行支配。

  采访人员发稿前获悉,小红成为孤儿后,当地民政部门每月给她发放1450元的补助,阿七用这部分钱支付小红的学费以及日常开支。对于检方和民政等部门的决定,经过说法和说理,小红父母双方的亲戚绝大部分表示接受。由于小红家房子宽敞,其一直在外地打工的舅舅舅妈,为协助照顾小红,选择搬回泰兴小红的家。平时白天,小红的舅舅和“爸爸”阿七外出打工,其舅妈则负责小红上下学的接送以及生活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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