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城一小区下起“烟头雨” 物业未找到肇事者( 二 )

“家里有小孩的,不能抽烟;有的是‘妻管严’,屋里不让抽,那些烟民就到阳台上去抽,但抽完后随手扔的毛病没有改过来。”物业经理刘先生分析了“烟头雨”出现的原因。他说,锦邻缘是个拆迁安置小区,出租户较多,人员流动性大,个人素质参差不齐。为此,他们在每一个单元都张贴了安全提醒,还经常派人上门劝说,但并非每个人听得进去,改得过来。

共同寻找良方:

找找找,头顶上的痛何时消

包括这“烟头雨”在内的高空抛物,也被称为“悬在头顶上的痛”,不仅锦邻缘小区,在其他不少小区也存在着。在此之前,本报采访过的案例就有不少:高空抛下的瓶子砸碎楼下车窗;楼上扔下卫生间污物“臭弹”;楼下保洁员被砸破头,不得不戴上安全帽……

案例不少,但真正能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却不多。“物业是服务性单位,没有执法权,所能做的也只能是提醒和劝说。高空抛物很随机,也不可能24小时盯着,事后取证困难。”物业经理刘先生道出物业公司的无奈。

江苏恒之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怯认为,与普通的乱扔垃圾不同,高空抛物会带来更大的安全隐患,比如引发火灾,损坏物品甚至造成人身伤害。对于造成侵害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如果确定肇事者的,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肇事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采访人员了解到,针对高空抛物,多地也在积极探索解决方法。比如有的小区物业统一安装了监控探头进行抓拍,提高震慑力;也有城市制订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可责令清除,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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