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煤矿瓦斯超限致26人涉险,多名负责人被撤职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方微信公号6月4日消息 , 瓦斯超限不报告、不断电、不撤人、不设警戒 , 盲目安排瓦斯检查员处置……6月4日 , 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杉木树煤矿“4?17”涉险事故的处理决定》 , 认定该涉险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决定对22名责任人进行追责 , 其中 , 有4名责任人被予以行政撤职处分 。

4月17日 , 杉木树煤矿井下发生一起瓦斯超限事故(达到瓦斯爆炸浓度) , 造成工作面作业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共计26人涉险 , 受到国家煤监局检查组的严厉批评 。 对此 , 省应急管理厅、四川煤监局、省国资委、宜宾市应急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驻煤矿展开调查 。

经调查 ,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聚集 。 发现隐患后 , 煤矿未能有效处置 , 仅采取悬挂风障的方法将瓦斯“封堵”在上隅角 , 造成瓦斯积聚超限并达到爆炸浓度 , 最终导致作业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涉险 。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煤矿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技术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等多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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