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刊文:“换包装”岂是救命药涨价11倍的理由( 二 )

透过药业公司负责人的相关介绍 , 人们对此次“换包装”的必要性有所了解:硝酸甘油片的保质期为3年 , 瓶装规格由100片改为15片 , 缘于该药所具有的特殊性 。 比如怕潮 , 需要避光、密封 , 开瓶后只有80天的有效期 , 逾期进入潮气 , 将会影响药效 。 换新包装后 , 原有的生产线不能使用 , 现改为手工包装 , 包装成本和用工费时随之增加 。

如此说来 , 这换包装涨价似乎有根有据、合情合理 。 只是这高达11倍的涨幅不过是药企生产商自说自话的一家之言 , 怎样进行成本核算 , 局外人如何能算得清?鉴于消费者缺失知情权、话语权的弱势地位 , 及患者“有病必吃药”的刚性需求 , 还不是商家要多少给多少地无奈接受 。

诚然 , 更换小型包装 , 的确有利于消费者的食用与贮存 , 不无杜绝浪费、药尽其用的资源保护功效 。 但这种更改包装的项目也应视为企业适应市场需求的自我完善工程 , 视为企业投身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公共事业的社会担当 。 其增加的药品生产成本理应由企业和消费者共同承担 , 岂能以不伤企业一根毫毛为原则将其一股脑甩给药品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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