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体内藏毒品偷渡回国受审,曾吞萝卜练习吞毒

6月6日 , 广西高院通报了一起以体内藏毒方式运输毒品的案件 , 该案于6月5日在平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 县人大、政协、执法监督员及学生代表共60多人参加该案件旁听 。

据法院介绍 , 公诉机关指控 , 2018年5月份刘某萍(另案处理)通过QQ、微信等聊天工具以高薪招募“出差人员”的方式发布广告 , 称每次“出差”均有一万元报酬 。 被告人蒋某庆、詹某洋、赵某南看到广告后为获取利益 , 添加刘某萍微信 , 并应刘某萍要求前往缅甸 。 后刘某萍提供资金 , 蒋某庆、詹某洋分别从中国云南省偷渡过境于2018年5月12日到达缅甸境内;赵某南和其胞弟赵某伟(另案处理)从中国云南省境内偷渡过境于2018年5月14日到达缅甸境内 。


三人体内藏毒品偷渡回国受审,曾吞萝卜练习吞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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