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图书馆原馆长受贿销赃记:一次搬50沓现金( 十 )

至此 , 一个完整证据链终于形成闭环 。

证据会“说话”

尽管赖民已经和盘托出 , 赖双平仍不承认给儿子这么大量的现金系自己受贿所得 , 继续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 , 试图掩盖事实、一赖到底 。

他找了各种经不起推敲的理由解释大额现金的来源 , 还称其中一部分钱“是我父亲背着我的兄弟姐妹 , 给了我他一辈子的积蓄” 。 而赖民告诉采访人员 , 爷爷生前一直生活在湖北广水农村 , 已去世多年 。

海淀区纪委监委认为 , 赖双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违反政治纪律 , 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 , 态度极为恶劣 , 毫无悔改、修正错误之心 , 对抗组织审查 , 在案件客观事实及大量证据面前 , 拒不供认自身存在的任何违纪违法问题;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违反廉洁纪律及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 。 2017年11月 , 海淀区纪委监委将赖双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 移送司法 。

2018年12月27日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 , 赖双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多次索取他人财物 , 累计受贿人民币273万余元 , 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从重处罚 , 判处有期徒刑11年 , 追缴赃款予以没收 , 罚金100万元 。

负责该案一审的法官、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樊强告诉采访人员 , 赖双平一案是基于证据作出裁判 。 这说明并不是被告人不承认就不能定案 。 本案中 , 被告不配合调查 , 行、受贿双方言词证据各执一词 , 但是本案还有书证、物证、录音资料等证据 , 还有其他证人证言 , 取款记录等 , 这些足以证明赖双平的受贿事实成立 。

“证据会‘说话’ 。 ”樊强对采访人员说 , “赖双平多次索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达到150万元以上 , 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 正是由于其不配合调查 , 因而对其依法从重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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