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盗墓第一人”一客户受审,自办博物馆还曾是省政协委员( 三 )

据淳化警方介绍 , 张在天水、西安等地有多家公司 , 张和孟经朋友介绍认识 。 张自称是文物爱好者 , 在天水有家私人博物馆 , 和孟有文物方面的交流和交换 , 后来知道孟是盗墓人 , 且在陕西、甘肃有影响力 , 便从孟处收货 。

2017年4月26日 , 张有平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被淳化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 2017年5月25日经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批准 , 被淳化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 2017年6月9日被淳化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 2019年1月3日被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

公开信息显示 , 张有平还曾有过一个更为显耀的身份 , 他曾是政协甘肃省第十届、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

天水成纪博物馆官网称 , 该馆经甘肃省文物局甘文局博发[2006]18号文件批复同意 , 于2006年12月13日成立 , 作为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合法非国有博物馆 。 其业务范围是:文物的收藏、购买、征集、保护、研究、展览等服务 。

成纪博物馆的章程中 , 称其依据国家、甘肃省相关文件的规定 , 业务范围为抢救、收藏失散在海外及民间的文物 。

甘肃省文物局公开资料显示 , 天水成纪博物馆位于天水市秦州区南郭寺景区 , 正式建馆于2007年1月 , 是非国有博物馆 。 2008年1月和2011年12月 , 该馆还分别被天水市委市政府和甘肃省委宣传部授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8年8月起 , 天水成纪博物馆向社会免费开放 。 展厅面积3000多平方米 , 陈展分彩陶、青铜器、玉器、书画四个单元 。 有各类藏品20000余件 。

“鉴于被告单位收购文物是基于博物馆展出的需要 , 并非为牟取非法利益 , 且被告单位天水成纪博物馆及被告人张有平积极配合侦查机关追回涉案文物 , 在客观上也未造成文物的流失 , 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6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 ”公诉人在2019年6月5日的庭审中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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