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环境局回应“三假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被举报机构已撤( 五 )

忻州网2009年11月5日发布的题为《忻州召开机关单位干部作风整顿新闻发布会》报道显示 , 忻州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吃拿卡要”、乱收费 , 经2009年10月12日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 给予忻州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主任刘春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建议市环保局免去其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主任职务;对刘春光非法占有的5693.6元予以追缴 。 对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乱收费所得14437元予以追缴 。 给予贾明光党内警告处分 , 对忻州市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让被监管企业为该中心支付的车辆相关费用和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共计145056元予以追缴 。

举报文章还称 , 被纪委查处后 , 刘春光并未销声匿迹 , 他以“忻州环保局土壤办主任”的身份重出江湖 , 全面“负责”该局的危废管理工作 。 2015年元月 , 工人编制的刘春光奇怪的领到了环保执法证;到了2016年11月 , 刘春光还成了“局机关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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