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4所院校拟入选国家优质校,公示期至6月14日止( 三 )

公示期内 , 如对项目认定的推荐名单有异议 , 请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反映 。 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 , 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 否则恕不受理 。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 并为反映人保密 。 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务请于2019年6月14日之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 教育部职成司高职发展处(邮编100816)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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