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小黄车法定代表人被法院限制出境,该公司对此不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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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截图

6月12日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获悉 , 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直接责任人陈正江被法院限制出境 。

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 , 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的运营主体)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 。 在该执行案件的具体信息中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该债务案件的执行标的金额为120000元 , 申请执行人为仵金科 , 承办法院为上海杨浦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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