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孕妇泼麻辣烫":被罚500元,怀孕暂不拘留

6月12日 , 一则“孕妇向他人泼麻辣烫”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 12日 , 项城市公安局对此事通报称 , 6月11日18时40分许 , 违法行为人任某(孕妇 , 28岁 , 无业)及其丈夫在正泰路张亮麻辣烫餐馆与杨某乐因杨某乐之女(11个月)用勺子敲桌子发生口角 , 任某被其丈夫劝离餐馆 。 18时51分 , 任某返回将麻辣烫汤汁泼倒在杨某乐和其女儿身上 , 致其女儿背部、臀部烫伤 。


警方通报"孕妇泼麻辣烫":被罚500元,怀孕暂不拘留

----警方通报"孕妇泼麻辣烫":被罚500元 , 怀孕暂不拘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 公安局于当晚对任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 因怀孕依法暂不执行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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