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将调整 深圳等多地提升缴存基数上限( 二 )

一般来说 ,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 单位会根据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 每年核定调整一次 。 平均工资变化 , 个人及单位缴存的公积金都会发生变化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 , 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称 , 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7927元 , 较2018年上调2883元 。 重庆市指出 , 该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441元 , 较2018年上调2123元 。 长春市新规称 , 长春市(含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730元 , 较2018年上限上调1696元 。 乌鲁木齐市宣布 , 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599元 , 较2018年上调1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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