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失踪2年后嫌犯承认杀人 庭审时面无表情( 五 )

  邓矜婷表示,辩方目前虽然承认被告应该对章莹颖的死负责,但并未承认检方的所有指控,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争取非死刑判决。

  邓矜婷认为,章莹颖案之后的主要关注点就在于,辩方承认被告对死亡负责,但会寻求非死刑判决,因此他们会极力反驳检方提出的各项证据,说服陪审团克里斯滕森不应被判死刑;而检方则会提供大量证据,以向陪审团证明克里斯滕森具有应当判处死刑的加重情节。

  解读2

  承认杀人但坚持无罪辩护是何用意?

  意图否定可判死刑的加重情节

  克里斯滕森辩护律师虽然在开案陈词中表示,被告要为章莹颖的死负责,但他依然没有改变坚持无罪辩护的立场。

  据美国广播公司报道,在此前的庭审中,虽然克里斯滕森坚持无罪,但辩方并未否认警方抓错了人。而12日的开庭陈词正证明了一点,辩方的目的不是赢得无罪判决,而是说服大众陪审团免除克里斯滕森的死刑。

  对此,邓矜婷分析称,这事实上并不矛盾。辩方想要表达的观点是,虽然克里斯滕森杀害了章莹颖,但他不应该被判处死刑。

  事实上,辩方律师在开案陈词中一再强调克里斯滕森案发时正处于人生低谷,包括前妻要离婚、女朋友案发当天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由于成绩太差放弃攻读博士学位等,这些导致他长期酗酒并患有心理问题。邓矜婷称,辩方提出克里斯滕森面临的这些问题其实就是要强调,被告并非针对章有长期的预谋杀害,进而否定可以判处死刑的加重情节之一。

  解读3

  伊州已废除死刑,可能判被告死刑吗?

  联邦法院可以提出死刑量刑

  章莹颖家属法律援助律师王志东介绍,“无罪推定”是美国刑事司法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即在被起诉对象定罪审判结束前,不能假定此人有罪。在此原则下,举证责任全部在检方,检方必须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犯罪。尽管对方也可以提交自己的证据,但只需反驳检方证据的有效性,而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

  同时,由于刑事制裁的后果极为严重,适用于检方的证明标准为最严格的“排除合理怀疑”,要求陪审员以一个理性人的视角,对所有证据进行仔细且公正的分析,从理性和常识的怀疑出发,判断检方提交的证据、所展示的事实是否能让陪审团确信嫌疑人有罪。如果陪审团坚信指控成立,则必须裁定有罪;若陪审团认为存在无罪的任何可能性,则必须基于嫌疑人的利益考虑这一怀疑,并裁定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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