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九旬老人被女儿赖35万存款 将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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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九旬老人被女儿赖35万存款 将其告上法庭

本文标题:江苏一九旬老人被女儿赖35万存款 将其告上法庭

“古人云,鸦有反哺之义,羊知跪乳之恩,孝敬父母本是天经地义。原告现已届九旬高龄,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被告理应珍惜这份母女亲情……”这些文字内容既非出自刚刚结束的高考作文,也不是摘录自某份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宣传手册,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这是来自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作出的一份民事判决书中的部分内容。6月13日,写下这段话的该院民一庭法官刘佳政告诉采访人员,这是一起让他“有感而发”的案件,写下这些是希望案件中的这名女儿能有所触动。

百万存款少了35万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件“特殊”的保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年届九旬的梅女士,被告是老人的亲生女儿顾女士。

老人请求法院判令其女儿返还为自己保管的银行存款35万元。老人诉称,自己将总计105万元的款项交由女儿保管,存在女儿名下的银行账户。当老人要求女儿交还这105万元款项时,顾女士归还了70万元后,对剩余35万元却以买理财未到期、要给女儿买房等理由百般推托,拒不归还。老人无奈之下,只能将女儿诉至法院。

证据面前矢口否认

作为女儿,顾女士在法庭上辩称,自己跟母亲之间根本不存在保管存款关系,这两张存单项下的35万元款项是自己的存款,跟老人没有任何关系,老人持有的存单是自己放在抽屉里被老人私自拿走的。一时间,真相扑朔迷离。

法庭上,顾女士的妹妹出庭为母亲作证,并提交了一份谈话录音。录音中,顾女士的妹妹质问其是不是拿了母亲30余万,顾女士坦然承认:“35万给薇薇(顾女士女儿)买房子了,是不会给她的,你说破天也不会给,要也是向薇薇要……我本打算给她(母亲)3万块,35万给薇薇买房子……”

然而,面对上述证据,顾女士仍对保管钱款的事实矢口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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