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后打老师案”开庭 百余村民按手印帮学生求情(13)

检方认为 , 常仁尧的行为涉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 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 , 且情节恶劣 , 建议在1年6个月到3年之间进行量刑 。 而辩方律师则表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寻衅滋事罪的解释 , 要认定情节恶劣 , 必须符合: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 而常仁尧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情节 , 因此不应被认为情节恶劣 。

常仁尧在庭审时表示 , 自己殴打张清林老师 , 事出有因 , 是由于对方早年在担任班主任时 , 有过多次殴打、侮辱自己的情况出现 。 同时 , 常仁尧也承认自己的行为不对 , 并当庭公开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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