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江:村村都有理事会 啃下宅改“硬骨头”( 四 )

  二是民选型理事会 。 由於村庄矛盾纠纷较多 , 村小组干部工作不得力、公信力不够 , 理事会成员因需选择 , 弹性调整 , 由村小组内的村民投票选举产生 , 理事长由得票多的人担任 。

  三是指导型理事会 。 有的村庄一时无法产生理事长或理事 , 理事长由村两委干部兼任 , 理事由村党支部提名 , 经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 多从村干部、老党员等人员中选举产生 。 另设名誉理事长一人 , 主要由驻村领导担任 。

  余江区还制定了理事会12项权力清单和15项职责清单 , 明确理事会承担建房管理、村庄建设、矛盾纠纷调处等事务 , 要求各村依托本村实际 , 制定宅改中的收费起征点、退出方式、推进办法等 , 做到“一村一策” 。 改革以来 , 乡、村组分别制定了11项和9项宅基地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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