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砸中男童小区已更换部分窗户,今日将组织第二次调解( 五 )

律师认为

窗户使用者、所有者、管理者或均需担责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介绍 , 结合目前已有报道 , 深圳男童被高空坠窗砸伤事件属于由高空坠物引起的民事侵权责任纠纷 。

他介绍 ,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 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 , 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按照《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 ,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 有其他责任人的 , 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这意味着 , 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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