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讨债9年打赢官司无用:法院领导和被告是亲兄弟( 四 )

陆晓东:“叫我们向青州佳华支付工程款的本金和利息 。 ”

胜诉的工程款无法得到执行 , 是否与亲属关秀密不可分?

2017年的夏天 , 浙江博元收到了一份盖有山东省潍坊市中院公章的执行通知书 , 落款日期是2017年7月24日 。 通知书显示 , 2016年4月26号 , 由潍坊中院做出的潍民一重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 也就是说浙江博元起诉青州佳华的一审判决生效 。 蹊跷的是 , 执行通知书是让浙江博元向青州佳华支付工程欠款本金和利息 。 潍民一重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的胜诉方 , 明明是浙江博元 , 支付欠款的是青州佳华 , 通知书却弄反了原被告 。 上周 , 中国之声采访人员联系了这份执行通知书的联系人——潍坊市中院执行一庭庭长马怀国 , 并未得到正面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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