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顺女儿”偷偷挖个坑 结果把自己和舅舅都害了( 二 )

案发后,张丽、苏成分别预缴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6万元、12万元。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丽、苏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综合考虑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及自首、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资金等量刑情节,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在该案宣判前不久,张林度被港闸法院一审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 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人人都不希望自己的亲人受到刑罚,但是在张林度因为非法处置磷化渣已经被侦查机关查处的情况下,张丽、苏成本应从中吸取教训,通过合法的方式帮助张林度减轻罪责,如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对环境影响或者积极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等。但张丽和苏成却以非法的方式进行处置,再次污染了环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尽孝有底线,法律要严守。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为家人出力,才是真正的尽孝、尽责,否则,将会弄巧成拙、得不偿失,遗恨终身。" 如皋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的副院长顾雪红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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