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错别字也雷同"!上财教授6年连续被举报抄袭(12)

而在中国知网 , 仅能检索到一篇徐国祥在评上正教授前发表的论文 , 共8页 , 发表于1994年4月 。

对外界的举报 , 徐国祥曾经作过辩解 。 前述教授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采访人员回忆 , 2013年春天 , 徐国祥曾在一次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发言 , 称自己没有抄袭 , 并表示咨询过律师 , 自己的著作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

另一名彼时在场、长年在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任职的教师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采访人员确认了上述说法 。

事实上 ,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在《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青岛市版权局的答复》(权司[1999]第6号)中明确表述 , 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 , “从抄袭的形式看 , 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 , 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分窃为己有的行为 , 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 , 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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