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一年内多次"闪婚" 原来是盯上了这些钱!( 二 )

人见利不见害 , 鱼见食不见钩 。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 但如果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 , 侵害群众利益 , 造成国家损失 , 纪法严惩迟早会到来 。 在刘兴洪那里 , 婚姻大事早已失去了原本应有的庄严审慎 , 完全变成了攫取私利的工具 。 当心中塞满了金钱和物质利益的欲望时 , 刘兴洪对周围村民异样的眼光、鄙夷的眼神置之不理 , 将党员身份、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抛至九霄云外 。 如此肆意而为 , 等待他的只会是悔不当初的苦果 。

村组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 , 是党与人民群众重要的联系纽带 , 其自身行为直接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 。 要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 , 需加大相关资金的监管力度 , 采取并执行好公示制度 , 落实党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等 , 从制度上扎紧篱笆 , 铲除贪腐滋生的土壤 。 同时 , 也要加强村组干部作风建设及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 , 引导村组干部树立正确的三观 , 明确自身定位和职责 , 更好地做到权为民所用 , 利为民所谋 , 事为民所办 , 真正履行好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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