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又一例:男子酒后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获刑3年6个月( 二 )

3月20日 ,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批准逮捕 。 6月19日上午 , 该案在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 , 并当庭宣判 , 被告人范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被告人范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

法条链接

2019年1月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进一步提升对公共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保障力度 。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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