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以后在东湖里钓鱼或将违规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1日讯(采访人员宋磊 通讯员杨阳)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 , 21日上午 , 武汉市新修订的《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下称《条例》)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 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

全面修订后的《条例》在东湖风景区规划、利用、保护、服务和管理等方面作出新规定:风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依法编制 , 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 经批准的风景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不得擅自修改 。

《条例》在保护东湖水域水体上加大力度 。 如明确规定: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东湖水域水质进行监测 , 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予以公布;禁止向东湖水域排放生产废水、医疗污水和生活污水;在东湖水域及其周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放的污水 , 应当纳入城市污水排放系统 , 无法纳入的 , 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东湖水域内禁止经营性养殖 , 禁止放养、种植对水体质量、水域生态环境有害的水生动植物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