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操纵股价,吃2.6亿大罚单( 二 )

证监会认定 , 张平、孙忠泽通过多种手段操纵“柘中股份” , 2016年11月10日至2016年11月28日期间 , 张平、孙忠泽控制账户组采用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的手段操纵“柘中股份” , 累计买入3427.5649万股 , 成交金额82704.55237万元 , 累计卖出3427.5649万股 , 成交金额89468.17412万元 , 扣除交易税费后获利6618.987209万元 。

尽管在申辩中 , 孙忠泽给出了“公司成立不久即解散 , 后来张平等人交易股票的行为与万毓投资没有关系”等多个理由认为自己没有参与操纵“柘中股份” , 请求免于处罚 。 但证监会对此却并不认同 , 证监会认为 , 孙忠泽在与张平合作炒股过程中 , 参与出资和盈利分成 , 知悉张平的交易情况 , 参与寻找账户和资金划转 , 应当认定张平、孙忠泽构成共同操纵“柘中股份” 。

据此 , 证监会对二人开出了高达2.6亿元的罚单 。 其中 , 对张平没收违法所得5295.19万元 , 并处以1.59亿元罚款 , 对孙忠泽没收违法所得1323.8万元 , 并处以3971.4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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