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坠崖孕妇:婚后知丈夫欠债 愿还一半还遭怨恨( 三 )

判决书载明,当时的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某、熊某、俞某冬等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告人范某、潘某犯收购赃物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其中涉及俞某冬的主要是盗窃罪和抢劫罪。紫牛新闻采访人员梳理了相关案情发现,当时俞某冬是伙同他人一起作案,并且是在4天内连续3次实施不法行为。

在泰坠崖孕妇:婚后知丈夫欠债 愿还一半还遭怨恨

俞某冬近照

其中的抢劫案件发生在2006年4月12日夜,被告人许某、周某、俞某冬等与他人预谋后,驾驶两辆汽车至无锡市惠山区堰桥镇亿利达化工染整机械厂作案。当时,被告人俞某冬、徐某等人蒙面持刀将门卫时某捆绑后,在门卫室劫得现金人民币100元、香烟数十包、手机1部,在公司车间内劫得304型不锈钢1.57吨,物品价值人民币36768元。

法院查明的涉盗窃案件,则是发生在抢劫案之前几天。2006年4月8日中午,被告人许某、周某、俞某冬等驾驶汽车至无锡市钱荣路160号爱塔经营服务部,采用撬窗栅的手法,窃得仓库内规格为50平方电力电缆线100米,物品价值人民币8000元。两天后的2006年4月10日,被告人许某、周某、俞某冬等与他人驾驶汽车至宝应县望直变电所,采用撬门入室的手法,窃得戴尔电脑2台、各类规格接地线8套,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9880元。

抢劫案发生后不久的2006年4月18日,俞某冬被抓获。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俞某冬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法院判决书载明的信息则显示,俞某冬曾多次犯案,属于“屡教不改”。比如,2003年9月,其因盗窃被江阴市公安局决定罚款200元;2005年12月,因寻衅滋事被江阴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15日。

此外,紫牛新闻采访人员从江阴人民法院获悉,俞某冬曾经和另外一个当事人牵扯到一起五万元的借贷纠纷,江阴法院于2017年11月9日立案。原告于2017年12月19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不过王女士说这起案子现在可能还没有结束,因为她在ICU接受抢救的时候,听到俞某冬接到国内法院通知出庭的电话。但是因为当时他身处泰国,而且在16日被当地警方逮捕,所以没有办法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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