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男子制毒被执行死刑 悔恨称"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四 )

据办案民警介绍 , 民警对刘某多次审讯时 , 刘强始终缄默不语 , 保持“零口供” , 对自己和团伙的犯罪事实拒不交待 , 试图逃避制裁 。 殊不知 , 办案民警通过慎密侦查及对其他团伙成员的审讯 , 掌握了以刘某为首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 。 该团伙于2016年6月至8月期间 , 在安岳县千佛乡一租用房屋内制造冰毒 , 并将成品冰毒贩卖至成都、重庆、内江等地 。

2017年3月 , 刘某因犯制造毒品罪 , 被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 同伙李某、龚某因犯制造毒品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3年 , 其他涉案人员因犯贩卖毒品罪也分别受到相应刑罚 。 刘某在上诉后 , 2018年7月3日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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