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将入法,各方准备好了吗( 四 )

今年7月1日起 , 上海市将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对于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个人可处以50至200元的罚款;在5月底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 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 , 尽快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依法推行垃圾强制分类 , 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设定相应罚则 。

刘建国指出 , 经过两年多的推动 , 生活垃圾分类已经进入新阶段 , 方方面面都较过去有了显著的进步 。 一方面国家对这个事情的定位提高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 各级政府重视的程度和配置资源投入力度都与过去不一样 , 而经过高速发展 , 相对发达的城市具备了基本的垃圾分类处理的硬件设施的条件 , 在能力和结构设施上基本可以推动垃圾分类的处理 。

各承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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