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高校恶性抢生源 “明枪暗箭”只为“招到好学生”

  “恶性抢生源”为何屡禁不绝

  6月23日 ,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处处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 全省前100名考生报考浙大 , 将会获得50万元对外交流教学金 , 含20万元新生奖学金;全省前300名考生报考浙大 , 将获得20万元额度的对外交流奖学金 。

  记者从多个信源获悉 , 6月24日 , 教育部向浙江大学发出《关於请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的函》 , 浙大除了重金招揽考生之外 , 教育部还监测到 , 招生组通过微信群等方式 , 传播上述奖励措施 。 这份盖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公章的函件称 , 根据高校招生工作“30个不得”禁令 , 高校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教学金”“入校後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 对此 , 教育部要求浙江大学查实有关报道 , 立即纠正招生宣传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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