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支援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10类政策( 二 )

  大力支援创新药生产企业落地生产 。 针对国家药品监管局直接受理和审批的新药 , 实施早期介入、全程跟踪 。 积极协调市相关部门 , 对获得新药证书的品种给予补助支援;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 抢占医药市场优先权 。 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口服固体制剂品种 , 积极协调给予资金支援 。

  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项目实行药品注册生产现场与GMP认证联合检查 , 提高上市审批进度 。 研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管理模式 , 引导建设科技领先、协同创新的医药共同体;全力打造先进研发、制造配方颗粒生产基地 。 逐步放开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中药配方颗粒试用备案等条件 。

  《意见》支援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发展 。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 , 对通过国家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证的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将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改革试点由自贸试验区扩大到全市 , 会同京冀两地探索推进注册人制度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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