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严查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严重者将曝光处理( 二 )

对以“代办业务”为名骗取财物,在办事大厅、窗口以及周边区域招揽、拦截、纠缠、滋扰他人,“买卖”交通安全违法记分,通过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不法代理代办服务信息,以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构成违反治理管理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从严打击处理。

五、公民应当自觉抵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通过各地公安交警微博、微信或拨打96122积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对实名举报、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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