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相撞後“双方握手言和”事件反转 女演员被索赔( 四 )

  原告索赔38万余元

  昨天 , 北青报记者看到原告即宝健(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道)的民事起诉书 。 起诉书落款时间为今年4月10日 。 内容显示 , 原告方将彭丹及其影视公司负责人等5人列为被告 , 起诉的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原告称 , 2019年1月22日 , 原告宝健(中国)有限公司所有的小型客车 , 停泊於朝阳区国贸大酒店东侧时 , 适有被告驾驶小型客车(车辆实际使用人:彭丹)倒车时与原告所有车辆相撞 , 发生交通事故 。

  原告在起诉书中表示 , 北京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当场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 被告负全部责任 , 原告方驾驶人无责任 。 据此 , 原告方要求依法判令包括彭丹在内的上述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8511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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