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减免车位等不动产登记收费

  本报讯(记者 赵鹏)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获悉 ,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 , 本市决定执行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政策 。

  三种情形免徵不动产登记费 , 包括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 , 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 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

  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 , 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 不动产登记费由原按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 , 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