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74元 惠及261.3万人

  中新网太原6月29日电 (吴琼)近日 ,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下发通知 , 从2019年1月1日起 , 该省对2018年12月31日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 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74元 , 增幅5%左右 , 惠及261.3万退休人员 。

  2019年是山西省连续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第4年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 , 采取定额调整、挂鈎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 。 通过定额调整体现公平 , 通过挂鈎调整体现“多缴多得 , 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 通过倾斜调整体现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关怀 。

  据了解 , 定额调整是对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 挂鈎调整是指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2.1元 ,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 再按本人基本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贴)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 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计为1年)每月增加1.4元 ,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按10年计算 , 再按本人退休时职务(职级)对应的2018年12月同职务(职级)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1.5%增加基本养老金 。 对於企业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档案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 , 挂鈎调整则按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调整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