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少年彼得·帕克的“蜘蛛侠”炼成记( 二 )

颠沛流离的版权

蜘蛛侠是漫威漫画原作中最受欢迎的超级英雄角色 , 也是最有商业价值的 , 堪称漫画时代漫威公司的看家王牌 。

然而 , 当年漫威经营不善 , 逐渐衰落 , 拿来救命的特效药也正是这个最有价值的IP , 早在1985年 , 蜘蛛侠的版权就被卖给了加农炮影业(Cannon Films) , 后来加农炮被收购 , 蜘蛛侠则被转给了二十世纪福克斯 。

福克斯还不是最终的正主 , 哥伦比亚影业拿到了蜘蛛侠的版权和改编剧本 , 后者很早就被索尼收购 , 索尼成了蜘蛛侠电影版权的实际拥有者 。

1999年 , 版权交易完成 , 三年后 , 《蜘蛛侠》问世 , 在全球拿下8.22亿美元的票房 , 是当年美国电影票房冠军 , 世界电影票房季军 , 这部片子一举奠定了索尼在好莱坞的地位 , 位列六大巨头之一 。

马不停蹄地 , 续作《蜘蛛侠2》和《蜘蛛侠3》分别上映 , 叫好又叫座 , 索尼对蜘蛛侠的改编成了漫画超级英雄改编的成功案例 。

说回漫威 , 索尼拿着自己的角色拍电影 , 钱赚得停不下来时 , 自己还在勉强度日 。

在2009年被迪士尼收购以前 , 漫威过了将近二十年的惨日子 , 漫画卖不出去 , 只能出售版权拿分成 , 别人吃肉自己喝汤 。

直到2007年 , 漫威终于开了窍 , 尝试自己拍电影 , 结果发现手里稍微有点人气的角色 , 电影版权都被卖了出去 , 只能拿钢铁侠这样一个二线角色做文章 。

没想到 , 漫威迎来一个开门红 , 一红就是红十年 , 一口气拍了二十多部电影 , 构建起宏伟的漫威电影宇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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