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酒茅台”改名“贵州茅台” 国字头商标争议在哪( 四 )

  汾酒:“如果驳回异议 , 我们继续申诉 。 (还要再申请复议?)对 , 复议!”

  五粮液:“我们相信国家局能公平公正依法不予注册的裁定 。 ”

  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决定书中认定 , “国酒茅台”这一商标中的“国酒”文字成为茅台集团注册商标的组成部分独占使用 , 易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 不予核准注册 。 过去17年中 , 茅台就国酒商标曾9度发起申请 , 均被驳回 。 法律专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表示:

  岳屾山:“根据商标法规定 , 商标应该具备显着特徵、便於识别 , 不得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冲突 。 另外带有欺骗性 , 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解的 , 就会被否定 , 不允许注册为商标 。 国酒茅台本身可能不具备显着性 , 另外容易导致他人产生误解 , 认为这是国家级别、国家标准的 , 误解国酒是中国最顶级的 , 所以这样的商标是不会被批准使用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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