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司法解释:用大数据严打“老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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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司法解释:用大数据严打“老鼠仓”

  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两部司法解释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老鼠仓”是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获取收益的典型形式。从业者借由其职务之便获取到相关非公开信息,利用自有账户或操纵其他相关账户事先买进或卖出某种证券以谋取利益。

  “老鼠仓”行为最大的危害是破坏了证券市场的竞争机制。证券市场存在的意义是投资者根据公司的公开信息包括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等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购买有关投资产品。通过投资者所代表的市场选择规律甄选出优质的公司,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然而,“老鼠仓”行为的存在让信息被赋予了价值,而公司的实力被忽视,扭曲了市场的配置规律。同时,“老鼠仓”行为也违背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两高”发布司法解释,重提“老鼠仓”,是对近几年频发的利用非公开信息犯罪行为作出的有力回应。

  但是,解决“老鼠仓”的问题并不是优化惩罚制度这么简单,“老鼠仓”的隐蔽性特征使得其很难被识别,较低的违法概率是其猖獗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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