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光膀子或被罚款 多地推举措整治“膀爷”( 四 )

据该负责人介绍 , 对于不文明行为的整治主要以劝导为主 , 一些经劝阻不听的行为 , 或是高发易发的不文明行为 , 也会采取曝光等方式来提高大家的关注度 , 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意识 。 “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会依据条例来进行 , 达不到处罚标准的也会进行劝阻 , 处罚不是目的 , 而是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 进行有效监督 。 ”

多地均推出措施整治“膀爷”

北青报采访人员查询看到 , 其实除了济南以外 , 全国多地均出台措施整治光膀子等行为 。 据天津市政府网站消息 , 今年5月1日起 ,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 , 根据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 , 在公共场所赤膊的 , 不听劝阻的 , 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 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另据当地媒体报道 , 今年5月 , 天津静海警方以及和平警方均分别对赤膊男子给予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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