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在全市推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制度

小编提示您:本篇文章标题是《泰州在全市推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制度》。//本文由热心网友[今晚打老虎] 投稿。


泰州在全市推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制度

本文标题:泰州在全市推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制度

扬子晚报网7月3日讯(通讯员 陈天斌 朱艳 采访人员 王国柱) 责任认定明确的事故企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公开道歉;事故责任主体一时无法认定的,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15日内公开道歉。采访人员昨天从泰州安委办获悉,泰州在全市推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制度。此举旨在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安全信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强事故警示效果,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据悉,此举在我省尚属首家。

泰州在全市推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制度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泰州市安委办要求,对于责任认定明确的事故企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公开道歉;事故责任主体一时无法认定的,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之日起15日内公开道歉。所谓公开道歉,即为事故企业需通过市级或各市(区)党委政府主办的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道歉,且道歉内容应包含事故原因、事故后果、违法情节等,并对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承诺,向社会公开整改措施。

该制度指出,泰州市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一年内发生2次(含)以上非亡人事故、社会负面影响较大事故等四类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事故主要责任的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必须按要求进行公开道歉。并且,事故企业在公开道歉后,应自行保留文字、图像等道歉印证资料,并如实填写《泰州市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内容备案表》,自道歉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道歉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对无误后报市应急管理部门职能处室归档。

“对已进行公开道歉的事故企业,两年内再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出现同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情况,相关部门将予以从重处罚。”据介绍,推行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公开道歉制度是泰州探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个新举措。通过让事故企业在主流媒体公开道歉,迫使企业“家丑”外扬,反思不足,一定程度上对企业起到了约束作用,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下一步,泰州市将以加强事故警示效果为着力点,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让事故企业更加深刻地吸取教训,同时也让更多企业负责人引起重视,共同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