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6个月续:将向最高法申诉

2014年7月 , 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和同乡朋友王亚军 , 在河南新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先后掏了两窝小鸟共16只 , 分别卖给郑州、洛阳、辉县市的买鸟人 。 经鉴定 , 16只小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 。 闫啸天因此获刑10年6个月 。

此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 被称之为“大学生掏鸟案” 。


河南大学生掏鸟16只被判10年6个月续:将向最高法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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