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诈骗400万元后失联19年 被抓时身价超千万( 三 )

采访人员了解到,杨某诈骗得手后,曾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工作过。仅在2008年时帮别人打理过生意,干了几年又不干了。至2018年,杨某又重操旧业,自己做起了生意。这次,他把生意全部都放在了国外。

据杨某供称,他先后和别人合伙,在非洲某国开了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就专门跟国内多个省市做生意。与此同时,他本人还在非洲某国开了一家酒店,自己担任法人和总经理,做起了老板,身价超过千万元。

“每年多次前往非洲,在那里要呆很长的时间,打理这些生意。”杨某供称,这些年一直过得小心谨慎,从来不敢回老家,也不敢直接和家里人联系。

“我现在真的是上有老,下有小,责任太重了。我老母亲已经80多岁了,身体不太好,我得告诉她我犯的是小事,要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出去。”?在审讯时,杨某多次要求民警向家人转达自己目前的境况。

目前,到案后的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称自己早知道有这一天,以前天天怕警车开过家门口,现在被抓反而心里踏实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哪些案件超过20年不追诉?

律师说法

那么,已过去了将近20年,杨某是否已过了追诉期限呢?对此,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唐迎鸾律师告诉采访人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刑事追诉期限最长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追诉期限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唐律师解释称,此案中,杨某利用伪造存单的方式,诈骗400万元,此后为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才隐姓埋名,漂白身份潜逃多年。可见,杨某的犯罪在当时就已被发现,且公安机关早已立案侦查并对其实施追捕。虽然将近20年过去了,可并不意味着该案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杨某仍然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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