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之子”于海俊:献给林区的32年韶华( 六 )

  根河护林防火管理处一中队队员范纪东哭着告诉记者:“於局长在根河林业局任职8年多时间 , 曾和我们一起在这座林子里风餐露宿、摸爬滚打……”

  多年来 , 于海俊凭藉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林业工作经验 , 守护着这片绿色林海的生态安全 。

  据统计 , 2011年1月至2019年6月 , 于海俊带领扑火队扑救火灾12场(次) 。

  在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追授于海俊同志“自治区直属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中写道:于海俊同志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铮铮誓言 , 展现了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 , 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先锋 , 是信念坚定、许党报国、为民造福的杰出楷模 , 是新时代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忠诚、乾净、担当”的光辉典范 。 (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