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大回应“留学生与交警冲突”: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福建农大回应“留学生与交警冲突”: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福建农大回应“留学生与交警冲突”:给予该生留校察看处分//----[ ]

2019年7月9日18时30分左右 , 我院2018级埃及籍留学生YOUNES在市区骑电动车载人 , 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 , 并与民警发生冲突 。 警方认定其违反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并处以罚款 。

对该生的行为 , 我院坚决支持福州警方依法依规处理 。 根据目前福州市公安交警处罚决定 , 依据《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137条第三款:“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被处以警告、罚款的 , 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规定 , 鉴于该生的行为造成严重影响 , 经学院研究并报学校同意 , 决定给予该名留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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