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学生高考当枪手,以此要挟勒索被判4年6个月( 二 )

县招办主任找“枪手”

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书显示 , 胡洋1991年出生于河南商丘市宁陵县 , 大学本科学历 。

根据准考证、工作人员证、身份证、高考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证明 , 胡洋2014年代替单县一中学生高某参加了高考的文化课考试 。 在此之前的2014年3月 , 艺术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公布 , 高某过了清华大学分数线 。

证人马某证言 , 2014年3月 , 县招办主任王某某(已殁)联系他让找“枪手” , 他就联系了胡洋 。 经法院审理查明 , 2018年6月初 , 胡洋为归还欠款 , 便检举单县一中原校长孙某(时任单县教育局局长)2014年组织高考作弊 , 在网上发帖、向有关部门举报 , 要挟孙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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