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与香港深化商事登记合作( 二 )

  跨境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的主要困难在於境外主体电子签名与内地无法互认 。 为此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流程再造 , 通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对香港投资者及有关人员的签字进行公证 , 并在相关档案进行电子签名的方式解决上述困难 。 此项工作必须得到司法部或其在港指定的法律服务机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支援 。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 明确四方面合作内容:一是探索建立简化版公证文书资讯资料库 , 二是推进公证文书电子资讯共用 , 三是探索离岸申办东莞港资企业商事登记 , 四是推动两地商事登记交流学习 。 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 , 进一步巩固全程电子化登记及简化版公证文书改革成果 , 助推跨境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加快实施 , 提高东莞市商事登记便利化程度 ,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 促进两地法律服务、经贸合作发展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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